【转发】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科技标杆企业、卓越管理者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科技标杆企业、卓越管理者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积极参与创建先进型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企业”,鼓励和表彰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表现突出的一线经营管理人才,充分发挥经营管理者在科技创新中的推动作用,激励优秀设计师们在行业发展中彰显中坚力量,协会拟开展“科技标杆企业、卓越管理者”认定。有关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在职从业人员。

  二、认定名额

  勘察设计行业科技标杆企业40家

  勘察设计行业卓越管理者40人

  三、认定条件

  (一)勘察设计行业科技标杆企业

  申报单位应拥护并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党的领导,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在本行业内享有一定的影响力。

  2.近六年(2018年至2023年)内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且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未发生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舆情。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近六年内(2018年至2023年)获得全国、省部级、市级和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技奖以及全国、广东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二等奖及以上合计16项以上;②勘察企业年收入1亿元以上;③设计企业年收入3亿元以上。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①国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②优秀民营企业;③文明单位;④具备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积极参与协会相关工作。

  (二)勘察设计行业卓越管理者

  申报人员应拥护并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党的领导,并满足以下所列条件:

  1.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2.在企业担任所长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且在现企业任职至少一年以上,所在企业或带领的团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数不低于30人;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且未发生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在经营与管理工作中注重创新,能够不断改革完善经营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

  5.担任现职务时,所在企业或带领的团队经营效益绩取得明显突破,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一)勘察设计行业卓越管理者由省勘设协会员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3名申报人;

  (二)同等条件下,对协会工作大力支持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先考虑。

  六、申报时间

A4格式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

申报截止至2024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191131383@qq.com(邮件主题:2023标杆企业/卓越管理者+单位/人员名称)。

  联系人:科技教育部

  联系电话:020-83602042、8351380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603室

  邮编:510031

  附件:1.勘察设计行业科技标杆企业申报表

  2.勘察设计行业卓越管理者申报表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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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标杆企业申报表
2.卓越管理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