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2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各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一)2021年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2021年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三)具体检查项目详见《受检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

    抽检项目涉及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存在超资质设计、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规行为。

    (二)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三)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

    (四)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五)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

    (六)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

    四、检查程序

    我局将组织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对照《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详见附件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以下简称《受检材料》,详见附件3)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各受检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受检材料》,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若提交虚假材料、拒绝报送、漏报材料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一)材料上报阶段(11月26日前)

    请各受检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受检材料》的电子文档扫描版(签章齐全)报送至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材料检查阶段(11月26日- 12月10日)

    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受检项目。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结果通报阶段(12月17日前)

我局将对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由原审批单位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

    (一)各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三)我局将结合省审图系统审查通过的资料开展质量检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附件:1.受检项目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3.受检项目材料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华,0760-88337746;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萍,0760-88883421,邮箱:376017024@qq.com)

 

附件下载: 1.受检项目清单.xlsx
附件下载: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docx
附件下载: 3.受检项目材料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