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初步设计审查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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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决定对我局组织审查的初步设计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市辖区内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项目(检查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内容的一致性;
(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检查流程
(一)材料上报阶段(4月15日前)。建设单位统一按要求(详见附件2)将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材料检查阶段(4月16日-4月22日)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受检项目。
(三)反馈整改阶段(4月23日-4月29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结果通报阶段。公布检查结果,对问题较多的企业约谈单位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方式采取集中查阅勘察设计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三)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市勘察协会协助。
附件:1、2020年初步设计执行情况检查项目表
2、受检项目报送材料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9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胡柏延,0760-88337746;市勘察协会联系人及电话:余萍,0760-88883421)
附件下载:
1、2020年初步设计执行情况检查项目表.doc
2、受检项目报送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