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中勘设协[2018]8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勘设协字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科技成果的申报条件:
1、有技术难度和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过1年以上实际应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3、成果在近五年内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或技术评估等形式的认定。
(二)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
2、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或同类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3、仅依赖个人经验、技能和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工程实施类工作总结,不具备行业引领、科技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般技术成果;
5、知识产权及同一产权署名有争议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中形成的科技成果:
(一)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方法、工具(包括设计软件)的创新成果;
(二)工程建设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成果;
(三)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进一步开发应用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如下:
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科技成果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或在工程完成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承建单位。
2、独家完成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申报;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经各参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二)项目主要完成 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提出、确定或实施项目的总体技术或设计方案,为项目完成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者;
2. 对关键技术重大创新做出主要贡献者;
3.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直接贡献者;
4. 在科研开发、设计、试验、工程化、产业化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三)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限额:
1. 特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30人,单位不超过15个;
2. 一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10个;
3. 二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
4. 三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
(四)填写《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一式二份。
(五)附件材料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技术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评价报告、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2、应用证明(2个用户以上出具的使用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
4、其他证明。
(六)提供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建立一个文件夹(提交U盘)。
四、报送时间和地址
(一)报送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7日止,过时不报的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200室, 0760-88883421 陈宇钊。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用。
(二)本次评选直接参加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本年度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暂不组织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