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的通知

文号:

中建通〔201759

发布时间:

2017-05-27

来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日前原审图机构准备好备检项目(详见附件1)的资料,并送到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7年6月6日开始检查。

        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检查。

        2017年6月21日我局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原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2017年6月26日前原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对检查意见作回复并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检查范围和项目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具体项目详见《2017年中山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表》(详见附件1)。

三、主要检查方式

        检查每个项目的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图纸,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批文和备案资料。

        本次检查由我局与佛山市住建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我局抽查的项目,由佛山市住建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检查。佛山市住建局抽查的项目,由我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检查,并按照佛山市的要求,提供相关检查情况表格和材料。

四、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规行为。

        (三)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四)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

        (五)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

五、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

        检查结束后,我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通报检查结果,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审图机构将备检项目的设计图纸、勘察报告、相关批文及备案资料(如一项工程有多个单体建筑取其中较大单体建筑即可),按照指定时间送到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请各审图机构做好备检项目资料的整理和标记工作,保证送检资料齐全和标记清晰。除勘察设计图纸资料外,其他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三)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后,填写《2017年中山市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2017年中山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见附件3)、《2017年中山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见附件4)、《2017年中山市居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检查表见》(见附件5)、《2017年中山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检查表》(见附件6),并根据检查情况撰写一份检查报告,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 1、2017年中山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表

              2、2017年中山市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17年中山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4、2017年中山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5、2017年中山市居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检查表

              6、2017年中山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检查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黄振威,0760-88337555,电子邮箱:88381319@163.com)

中建通〔2017〕59号 附件.doc
文件类型: .doc 5a6f1f81f6ee5e0d8773ba0f8490d937.doc (26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