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中山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28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山市基坑工作技术指南》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基坑工程支护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的通知》要求,决定公开征集中山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岩土与地下工程行业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测、检测、材料、科研等领域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要求
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在岩土工程方面具备丰富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经验,有处理岩土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同时,满足以下资格之一:
1、注册岩土工程师;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地基基础、基坑防护等专业经验。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原件及电子文档,格式详附件);
(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专家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选程序
(一)我局组织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技术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纳入我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库;
(二)所有入库专家名单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月7日前;
(二)材料提交地点: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10楼1室)。
附件:中山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蔡中嘉,联系电话:0760-88883421,邮箱:100122823@qq.com